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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卫生保洁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中心楼、市直机关办公楼东楼、市直机关办公楼西楼的楼层、楼道、电梯、卫生间、地下停车场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市直综合楼、一站式办公楼的楼层、楼道、电梯、卫生间、地下停车场和室外园区硬覆盖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以及室外园区硬覆盖冬季除雪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一次),具体以签定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4年12月22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4房间)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